商品名称:氨碘肽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700
生产厂商: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00 |
通用名称 | 氨碘肽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5ml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例滴眼后有局部刺激感和(或)结膜囊分泌物增多,一般在继续用药过程中症状会减退或消失。极少数特异性过敏体质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结膜、眼睑充血和严重不适感。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5ml/支/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5.本品为生物制剂,营养丰富,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开瓶后宜在10日内用完,不宜久藏,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不超过20℃)。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DTD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