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163

生产厂商:丹麦H.Lundbeck A/S

功能主治: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163
通用名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性状
规格 10mg*7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1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CLcr<30mL/分钟)的患者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细胞色素P450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其他详见说明书)。
用药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2.来士普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3.来士普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10mg*7片/盒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丹麦H.Lundbeck A/S
剂型
注意事项 以下内容适用于所有SSRI药物治疗。停止治疗时观察到的停药反应停止治疗时通常会出现停药反应,尤其在突然停药时。临床试验中,治疗停止时观察到不良事件的患者,来士普治疗组约为25%,安慰剂组约为15%。(其他详见说明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CSASXTPL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丹麦H.Lundbeck 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