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410
生产厂商: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补充体液,补充水、钠、钾和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410 |
通用名称 | 口服补液盐散(Ⅲ) |
性状 | |
规格 | 5.125g*6包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将5.125g一袋量溶解于250ml温开水中,随时口服。 治疗: 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 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 预防:6月以下患儿每次服用50ml;6月至2岁患儿每次服用100ml;2至10岁患儿每次服用150ml;10岁以上患者遵医嘱。 注意:重度脱水或严重腹泻,应以静脉补液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随访检查:(1)血压;(2)体重;(3)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 );(4)失水体征;(5)粪便量。 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FBYYS(Ⅲ)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