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4160
生产厂商: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通用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7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一次0.25g,一日1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一次0.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一次0.1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此组病人,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情况才可使用本品。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体癣、股癣:2至4周。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
不良反应 |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一般而言,本品的耐受性好,副作用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数周内可以恢复。罕见:有报告与盐酸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性的),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已报告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皮疹发生,应终止本品治疗。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病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盐酸特比萘芬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副作用。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片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TBNF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