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H20100734

生产厂商: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H20100734
通用名称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
性状
规格 (80mg+5mg)*7s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氨氯地平每日1次2.5-10 mg对于治疗高血压有效,而缬沙坦有效剂量为80-320 mg。在每日1次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的临床试验中,使用5-10 mg的氨氯地平和80-320 mg的缬沙坦,降压疗效随着剂量升高而增加。 1.用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以改用倍博特。 2.添加治疗 :氨氯地平单药治疗或缬沙坦单药治疗时,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以改用倍博特进行联合治疗。 3.氨氯地平或缬沙坦单药治疗时发生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的患者,可以改用倍博特,以较低剂量的单药成份联合另一成份来达到血压控制效果。 4.替代治疗 :为方便给药,接受氨氯地平和缬沙坦单药联合治疗的患者可以改用相同剂量的倍博特进行治疗。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不良反应 5项对照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共5175例病人参加试验,其中,2613例联合使用缬沙坦和氨氯地平。已经在超过2600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了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的安全性评价;其中超过1440名患者接受了6个月以上的治疗,超过540名患者接受了1年以上的治疗。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只有极少数情况下需要停药。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为非剂量依赖性,且与性别、年龄和种族均无关。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组有1.8%的患者由于副作用而停药,安慰剂组中此患者比例为2.1%。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外周水肿(0.4%)和眩晕(0.2%)。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至少2%的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并且在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组(n=1437)中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n=337)的不良反应有 :外周水肿(5.4%比3.0%)、鼻咽炎(4.3%比1.8%)、上呼吸道感染(2.9%比2.1%)和头晕(2.1%比0.9%)。不到1%的患者发生体位性事件(直立性低血压和体位性头晕)。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组出现的其他不良反应(≥0.2%)列于下文。不能确定这些不良反应是否由本品引起。(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用药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10 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遗传性血管水肿患者及服用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早期即发展成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禁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铝塑包装,7片/盒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西班牙)
剂型
注意事项 1.低血压: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用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有0.4%出现过度低血压。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处于激活状态的患者(如服用高剂量利尿药血容量和/或盐不足的患者)接受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建议在服用本品前纠正血容量不足的状况,或在开始治疗时进行密切的临床监测。在心力衰竭或最近发生心肌梗塞的患者和接受手术或透析的患者中开始治疗时需谨慎。心力衰竭或心肌梗塞后的患者给予缬沙坦,通常会引起血压降低,但是如果能遵守给药指导,通常不需要因为持续的症状性低血压而停止治疗。心力衰竭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缬沙坦治疗的患者低血压发生率为5.5%,安慰剂组为1.8%。在缬沙坦急性心肌梗塞试验(VALIANT)中,心肌梗塞后患者由于低血压引起永久停药的比例在缬沙坦治疗组中为1.4%,在卡托普利治疗组中为0.8%。2.心肌梗塞或心绞痛增加的风险:在开始接受钙通道阻滞剂治疗或在加大剂量时,罕见有患者(特别是在严重梗阻型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塞的发生频率、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增加。此作用的机制尚不清楚。3.肝功能损伤。4.氨氯地平的研究:氨氯地平经肝脏广泛代谢,在肝功能损伤患者中,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小时,因此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氨氯地平。5.缬沙坦的研究:缬沙坦主要由胆汁清除,轻中度慢性肝病患者,包括有胆道阻塞疾病的患者,缬沙坦暴露量(以AUC值计)平均为健康志愿者(年龄、性别和体重匹配)的两倍。肝病患者或胆道阻塞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STALDPPY
管理级别 其他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