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吉非替尼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362
生产厂商: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通用名称 | 吉非替尼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vb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吞咽困难,可将片剂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不得使用其他液体。将片剂丢入水中,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0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吉非替尼片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无需因下述情况不同调整给药剂量:年龄、体重、性别、种族,肾功能,因肝转移而引起的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时,可通过短期暂停治疗(最多14天)解决,随后恢复每天250mg的剂量。儿童中使用:目前尚无易瑞沙用于儿童或青春期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 |
不良反应 | 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瘙痒、皮肤干燥和痤疮,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1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CTC标准3或4级)。因不良反应停止治疗的患者仅有1%。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事件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多见:≥(greaterthanorequalto)10%;常见:≥(greaterthanorequalto)1%且<10%;少见:≥(greaterthanorequalto)0.1%且<1%;罕见:≥(greaterthanorequalto)0.01%且<0.1%;极罕见:<0.01%)。可出现的不良事件总结如下:消化系统:多见腹泻,主要为轻度(CTC1级),少有中度(CTC2级),个别报道严重伴脱水的腹泻(CTC3级)。常见恶心,主要为轻度(CTC1级);呕吐,主要为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厌食,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口腔粘膜炎,多为轻度(CTC1级);继发于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的脱水口腔溃疡。 |
用药禁忌 |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超敏反应者禁用吉非替尼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目前尚无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在动物实验中已观察到生殖毒性。动物实验也在兔的乳汁中检测到吉非替尼及其部分代谢物(见‘与处方者有关的临床前安全性资料’节)。在接受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并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或青春期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FTN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