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673
生产厂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呼吸道感染以及脑膜炎、中耳炎、蟾肿及败血症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673 |
通用名称 | 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1g,磺胺嘧啶0.1g,甲氧苄氨嘧啶4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6~12个月,一次0.5袋;1~2岁,一日0.5~1 袋;3~5 岁,一日1~1.5 袋;6~8岁,一次1.5~2岁; 9~13岁,一次2~3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型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竟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由于 TMP 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11、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
用药禁忌 | 1、对磺胺类药物及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4、2 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脱氢酶、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血卟啉症、肝肾功能损害、失水、休克以及艾滋病患者; 4.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全血象、尿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 50~150 μ g/ml ,(严重感染 120~150 μ g/ml )可有效。总磺胺浓度不应超过 200 μ g/ml ,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以上成人血药浓度监测值可供儿童参考;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 B 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 B 族维生素以预防其缺乏; 9.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 TMP 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SHJYBD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