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氟尿嘧啶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423

生产厂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423
通用名称 氟尿嘧啶注射液
性状
规格 10ml:0.25g。
单位 其他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氟尿嘧啶作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所用剂量相差甚大。单药静脉注射剂量一般为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克(甚至10克)。|2.若为静脉滴注,通常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8小时;静脉滴注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3.用于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多采用动脉插管注药。|4.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不良反应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 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经证实心血管不良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停用。
用药禁忌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安瓿包装,5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FNMD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