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金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9013
生产厂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9013 |
通用名称 | 金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45g*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一次2粒,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g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