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呋喃妥因肠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229
生产厂商: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229 |
通用名称 | 呋喃妥因肠溶片 |
性状 | |
规格 | 50mg*100片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成人:1.常用剂量: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2.预防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1.常用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2.预防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一日1mg/kg,睡前服。 |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用药禁忌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100片。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NTY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