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伊曲康唑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29
生产厂商: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29 |
| 通用名称 | 伊曲康唑胶囊 |
| 性状 | |
| 规格 | 0.1g*8粒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口服给药。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花斑癣: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甲真菌病: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日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日一次,连用三个月。 |
| 不良反应 | |
| 用药禁忌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YQKZJN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