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金振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18
生产厂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18 |
通用名称 | 金振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6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6个月~1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2岁~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疗程5~7天,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
用药禁忌 | 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Z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