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74
生产厂商: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74 |
通用名称 | 尼美舒利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0mg*12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俞氏尼美舒利颗粒。(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SL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