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辛伐他汀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103
生产厂商: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胆固醇血症 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 B 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高胆固醇血症与高甘油三脂血症并存而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胆固醇水平。 冠心病 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 降低死亡的危险性 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 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几率 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程,包括减少新病灶及仝堵塞的形成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03 |
通用名称 | 辛伐他汀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0mg*2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 1. 高胆固醇血症: 一般起始剂量为每天 10 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中度升高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天 5 mg。若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 40 mg,晚间顿服。 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 75 mg/dl(1.94 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 140 mg/dl(3.6 mmol/L)以下时,应减少辛伐他汀的剂量。 2. 冠心病: 冠心病患者可以 20 mg/日为起始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 40 mg,晚间顿服。 3. 合并用药: 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一般情况下应避免与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同时应用。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的患者,辛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应为 5 mg/天,且不超过 10 mg/天。若病人与本品一起同时服用胺碘酮或维拉帕米,本品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20 mg。(见注意事项,肌肉作用) 4.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由于辛伐他汀主要经胆汁排泄,经肾脏排泄的量很少,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30 ml/分)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此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为 5 mg/天,当剂量超过 10 mg/天时,应严密监视。 |
不良反应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不足 2% 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 在临床对照研究中,与药物有关且发生率 ≥ 1% 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和胃肠胀气,发生率在 0.5%-0.9% 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和头痛。 肌病的报道很罕见。 在临床观察、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下列不良反应: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症状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道: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症、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ESR 升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发烧、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 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升高的情况罕有报道。曾报道有碱性磷酸酶和 Y-谷氨酸转肽酶升高的情况。肝功能检查异常一般为轻微或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道。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0mg*20粒/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中度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可不减少,但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肌酐清除率<30ml/min),应减少剂量,小心使用。 5.本品宜与食物同服,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FTT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