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997

生产厂商: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997
通用名称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
性状
规格 100ml:15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20毫升,一日3~4 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20毫升,一日3~4 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标准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3;次数:一日3~4次;年龄(岁):4-6;标准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4;次数:一日3~4次;年龄(岁):7-9;标准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5;次数: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用药禁忌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xsymsfkf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