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18
生产厂商: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通用名称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0.15625g*9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 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 血液透析患者 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不良反应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MXLKLWSJ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