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川贝枇杷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48
生产厂商: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咳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48 |
| 通用名称 | 川贝枇杷膏 |
| 性状 | |
| 规格 | 150ml |
| 单位 | 瓶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生产企业 | 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川贝枇杷膏。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CBPPG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