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散寒解热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62
生产厂商: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散寒解热口服液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感冒风寒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肢体酸楚,鼻塞声重,时流清涕,喉痒咳嗽。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状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2 |
通用名称 | 散寒解热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6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每次1支,每日3次。 |
不良反应 | 个别病人服药后可能出现心慌。 |
用药禁忌 | 风热感冒者禁用散寒解热口服液。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6支/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散寒解热口服液。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散寒解热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HJR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