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开灵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487

生产厂商: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487
通用名称 清开灵口服液
性状
规格 10ml*12支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清开灵口服液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KLKFYF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