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49
生产厂商: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49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 (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片),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4片)。 |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2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②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③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④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⑤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⑥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