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除疤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08
生产厂商: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08 |
通用名称 | 除疤膏 |
性状 | |
规格 | 50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不良反应 |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用药禁忌 |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除疤膏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cb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