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683
生产厂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症(胃泌素瘤)。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3 |
通用名称 |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6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餐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用药”项]。2.重要及基本注意事项 给予本品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与20mg。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前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 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品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BLZNCR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