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31
生产厂商: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氏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性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31 |
通用名称 | 硝酸奥昔康唑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5g:0.0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局部外用,用药前请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具体用量如下:足癣、体癣:每日1-2次,疗程2周;足癣:每日1-2次,疗程4周;糠疹:每日1次,疗程2周;如果患者在治疗期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应及时就医并重新诊断所患疾病。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硝酸咪康唑或该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替呋康硝酸奥昔康唑乳膏;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替呋康硝酸奥昔康唑乳膏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AXKZ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中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