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麦角林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418
生产厂商: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18 |
通用名称 | 尼麦角林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15片*3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齐都天迈尼麦角林片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不良反应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用药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的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齐都天迈尼麦角林片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应慎重。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酸代谢的药物合用。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J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