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07
生产厂商: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通用名称 | 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
性状 | |
规格 | 60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不良反应 | 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用药禁忌 | 婴幼儿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摇。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水杨酸甲酯气雾剂。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YSJZQW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