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分散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26
生产厂商: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26 |
通用名称 | 尼美舒利分散片 |
性状 | |
规格 | 0.1g*6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 (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 (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MSLF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