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265

生产厂商: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265
通用名称 口服补液盐散(Ⅱ)
性状
规格 每包13.95g(氯化钠1.75g,氯化钾0.75g,枸橼酸钠1.45g,无水葡萄糖1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临用时,将本品1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不良反应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用药禁忌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生产企业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乐宁口服补液盐散(Ⅱ)。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乐宁口服补液盐散(Ⅱ)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FBYYE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