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口服补液盐散(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265
生产厂商: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65 |
通用名称 | 口服补液盐散(Ⅱ) |
性状 | |
规格 | 每包13.95g(氯化钠1.75g,氯化钾0.75g,枸橼酸钠1.45g,无水葡萄糖10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临用时,将本品1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
不良反应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用药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乐宁口服补液盐散(Ⅱ)。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乐宁口服补液盐散(Ⅱ)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FBYYE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