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南板蓝根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115
生产厂商: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115 |
通用名称 | 南板蓝根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25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南板蓝根颗粒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南板蓝根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BLG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