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氨苄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40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 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40
通用名称 头孢氨苄胶囊
性状
规格 0.25g*12粒*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500mg。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3.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 50mg/kg。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用药禁忌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TBAB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