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维C银翘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958
生产厂商: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58 |
通用名称 | 维C银翘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12袋 |
单位 | 其他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维威维C银翘颗粒。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维C银翘颗粒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对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6.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9.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10.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维C银翘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WCYQ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