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格列净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392

生产厂商: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与二甲双胍联用:当单独使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配合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本品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联用:当联用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配合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本品不建议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症胺中毒(患者)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392
通用名称 卡格列净片
性状
规格 0.1g*7片*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0mg每天一次,当天第一餐前服用。对于耐受本品100mg每天一次的剂量、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 ≥60 mL/min/1.73 m2且需要额外血糖控制的患者,剂量可增加至300mg每天一次(参见注意事项、药理毒理)。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建议纠正这种情况(参见注意事项、老年用药)。肾损害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建议评估肾功能,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进行评估。轻度肾损害(eGFR≥60 mL/min/1.73 m2)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损害(eGFR≥45至<60 mL/min/1.73 m2)的患者,本品的剂量限制为100mg每天一次。对于eGFR<45 mL/min/1.73 m2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当eGFR持续低于45 mL/min/1.73 m2时,不建议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eGFR低于30 mL/min/1.73 m2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肝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没有在重度肝损害患者中开展I临床研究,故不推荐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与UDP-葡萄糖醛酸转移酶(UGT)诱导剂联合使用。如果一种UGT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和利托那韦)与本品联合使用,则对于目前耐受本品100mg每天一次的剂量、eGFR≥60mL/min/1.73 m2且需要额外血糖控制的患者,可考虑增加剂量至300mg每天一次(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eGFR为≥45至<60 mL/min/1.73 m2并联合使用UGT诱导剂的患者,可考虑使用另一种降糖药
不良反应 本品治疗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1)女性生殖器真菌感染包括以下不良反应: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外阴阴道真菌感染、外阴阴道炎、阴道感染、外阴炎及生殖嚣真菌感染。(2)尿路感染包括以下不良反应:尿路感染、膀胱炎、肾感染和尿脓毒症。(3)排尿增加包括以下不良反应:多尿、尿频、尿量增加、尿急和夜尿。(4)男性生殖器真菌感染包括以下不良反应:龟头炎或包皮龟头炎、念珠菌性龟头炎和生殖道真菌感染。(5)口渴包括以下不良反应:口渴、口干和烦渴。
用药禁忌 对卡格列净片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人群,如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重度肾损害(eGFR低于30 mL/min/1.73 m2)、晚期肾脏疾病患者(ESRD)或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下肢截肢:在两项针对既往有心血管疾病(CVD)史或CVD危险因素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大型、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CANVAS和CANVAS-R)中,观察到服用本品后下肢截肢的风险升高了约一倍。在CANVAS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每年发生的截肢数分别为每1000例患者中有5.9例和2.8例。在CANVAS-R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每年发生的截肢数分别为每1000例患者中有7.5例和4.2例。在100 mg和300mg每天一次给药剂量方案中均观察到下肢截肢风险。脚趾和足中部位的截肢(在两项试验中,140例截肢的患者中有99例接受了本品治疗)最常见;但是也观察到了膝盖以上或膝盖以下腿部截肢的情况(在两项试验中,140例截肢的患者中有41例接受了本品治疗)。少数患者多次截肢,或涉及双下肢。下肢感染、坏疽和糖尿病性足部溃疡是最常见的导致截肢的诱发医学事件。既往有截肢病史、外周血管病变和神经病变的受试者截肢风险最高。在开始本品用药前,应考虑到患者病史中可能增加截肢风险的因素,例如既往截肢史、外周血管病变和神经病变,以及糖尿病性足部溃疡。需要向患者强调(或说明)采取常规预防性足部护理的重要性。监测服用卡格列净片的患者是否出现以下体征和症状:下肢部位的感染(包括骨髓炎)、下肢新发疼痛或触痛、疮或溃疡,如果出现这些并发症应停服本品。低血压:本品可致血容量减少。开始本品治疗后,患者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参见不良反应),特别是肾损害患者(eGFR<60 mL/min/1.73 m2)、老年患者、接受利尿剂或使用干扰肾素一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ARB])的患者,或收缩压较低的患者。具有一种或多种这些特征的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评估血容量状态并进行纠正。治疗开始后监测体征和症状。酮症酸中毒:酮症酸中毒是一种严重危及生命的病症,需要紧急住院治疗。上市后药物监测发现,在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钠一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 (SGLT2)抑制剂进行治疗的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中已有酮症酸中毒报告。使用本品的患者中报告了酮症酸中毒致死事件。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对于使用本品治疗且存在符合重度代谢性酸中毒的体征和症状的患者,无论其血糖水平如何,均应评估其酮症酸中毒的可能性,因为即使血糖水平低于250mg/dL,仍可能存在与本品有关的酮症酸中毒。如果疑似酮症酸中毒,应停用本品并对患者进行评估,并且应立即进行治疗。治疗酮症酸中毒可能需要使用胰岛素、液体和碳水化合物替代品。在许多上市后报告,特别是1型糖尿病患者的报告中,由于患者的血糖水平低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一般预期值(常低于250 mg/dL),所以未能立即诊断出酮症酸中毒,以致延误了治疗。酮症酸中毒的体征和症状与脱水和重度代谢性酸中毒一致,包括恶心、呕吐、腹痛、全身不适和呼吸短促。在一些(但并非所有)病例中,发现的酮症酸中毒易感因素包括胰岛素剂量减少、急性发热性疾病、疾病或手术引起的热量摄入减少、提示胰岛素缺乏的胰腺疾病(例如1型糖尿病、胰腺炎史或胰腺手术史)和酒精滥用。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考虑患者医疗史中是否存在酮症酸中毒易感因素,包括任何原因引起的胰腺胰岛素缺乏、热量限制和酒精滥用。在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若存在已知易发生酮症酸中毒的临床状况(例如因急性疾病或手术而长期禁食),应考虑监测酮症酸中毒,必要时暂停治疗。急性肾损伤和肾功能受损:本品可导致血管内血容量减少(参见注意事项)。在接受本品的患者中,有急性肾损伤的上市后报告,其中一些患者需要住院和透析;一些报告中患者的年龄小于65岁。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考虑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急性肾损伤的因素,包括低血容量、慢性肾功能不全、充血性心脏衰竭及合并用药(利尿剂、ACE抑制剂、ARB、NSAID)。若发生经口进食减少(如急性疾病或禁食)或体液流失(如胃肠道疾病或暴露于高温环境),考虑暂停本品治疗;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急性肾损伤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出现急性肾损伤,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治疗。本品可增加血清肌酐水平和降低eGFR。血容量过低患者更容易受这些变化影响。开始本品治疗后,患者可能会出现肾功能异常(参见不良反应)。在开始卡格列净片治疗前,应评估肾功能,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进行评估。对于eGFR低于60 mL/min/1.73 m2的患者,建议进行更频繁的肾功能监测。如果eGFR低于或者持续低于45 mL/min/1.73 m2时,不建议使用本品。eGFR低于30 mL/min/1.73 m2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参见用法用量、禁忌)。高钾血症:本品可能导致高钾血症。中度肾损害患者使用干扰钾排泄药物(如,保钾利尿药)或干扰肾素.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药物可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参见不良反应)。肾损害患者和由于药物或其他医学情况导致易患高钾血症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后,定期监测其血清钾水平。尿脓毒症和肾盂肾炎: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在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SGLT2抑制剂进行治疗的患者中已有严重尿路感染的报告,包括需要住院治疗的尿脓毒症和肾盂肾炎。使用SGLT2抑制剂进行治疗可增加尿路感染风险。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尿路感染的体征和症状,若存在,应立即给予治疗(参见不良反应)。低血糖与联合使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己知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可引起低血糖。当与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联用时,本品可能增加低血糖风险(参见不良反应)。因此,当与本品联合用药时,应考虑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低血糖风险。生殖器真菌感染:本品会增加生殖器真菌感染的风险。有生殖器真菌感染史的患者或未进行包皮环切的男性更易发生生殖器真菌感染(参见不良反应)。进行适当监测和治疗。过敏反应: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过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的报告;这些反应通常发生在开始本品治疗后的几个小时至几天内。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本品,给予治疗并进行监测,直至体征和症状消退(参见不良反应、禁忌)。骨折:鉴于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曾观察到骨折风险增加,且最早在开始治疗12周后即发生,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考虑可增加骨折风险的因素(参见不良反应)。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升高:本品治疗中出现了剂量相关的LDL-C升高(参见不良反应)。开始本品治疗后,应监测LDL-C水平,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治疗。大血管病变结局尚无明确I临床研究证据证明卡格列净片能够降低大血管病变风险。请置于儿童不宜拿到处。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GLJ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