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维A酸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94
生产厂商: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通用名称 | 维A酸片 |
性状 | |
规格 | 10mg/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不良反应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双铝塑10片/版*2版/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WA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