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血液保存液(Ⅰ)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93
生产厂商: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血液的抗凝保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93 |
通用名称 | 血液保存液(Ⅰ) |
性状 | |
规格 | 600ml |
单位 | 其他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每14ml,供采集全血100ml抗凝保存,保存期21天(4℃±2℃)。 |
不良反应 | 在一般输血速度下,本品不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当大量快速输入用本品保存的血液时,因枸橼酸盐不能及时氧化,受血者可因血钙过低和代谢性碱中毒而出现口唇发麻,手足抽搐,甚至出血倾向,血压下降,心室颤动或停搏。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程序中使用均有体外循环过程,因此会有溶血、气栓等潜在危险,为防止意外发生,不得违背相应分离机等操作手册所述的操作规程,不得使用未经认证的管路系统及其它附件。2.由于快速大量输注用本品抗凝的血液时,易出现枸橼酸盐中毒的不良反应,回输速度应小于80ml/分。同时应注意酸碱平衡、Ca++及凝血功能的监测。3.钙离子水平异常或代谢异常(如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YBC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