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31
生产厂商: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通用名称 |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4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复方珍珠口疮颗粒。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珍珠口疮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zzkc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