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112
生产厂商: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功能主治: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50112 |
通用名称 |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
性状 | |
规格 | 0.1g*6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始剂量: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0.6g/日;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 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从600mg/日增加到800mg/日(400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hsymtn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