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112

生产厂商: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功能主治: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50112
通用名称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性状
规格 0.1g*60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开始剂量: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0.6g/日;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 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从600mg/日增加到800mg/日(400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剂型
注意事项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jhsymtn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德国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