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05
生产厂商: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痤疮。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05 |
通用名称 |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
性状 | |
规格 | 15g (1 %)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
不良反应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泻。 |
用药禁忌 |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LMSLSZN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