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863

生产厂商: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863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胶囊
性状
规格 0.1g*20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O.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尼美舒利胶囊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用药禁忌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就必须根据肾小球的滤过率,来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如果在用了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出现视力下降的症状,为了证实视力是否受到影响,最好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不推荐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推荐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NMSL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