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227
生产厂商: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温病发热,出斑,风热感冒,咽喉肿烂,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腮腺炎(epidemic parotitis,mumps)是由腮腺炎病毒侵犯腮腺引起的急性呼吸传染病,是儿童和青少年中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成人中也有发病,由腮腺炎病病毒所引起。腮腺的非化脓性肿胀疼痛为突出的病征,病毒可侵犯各种腺组织或神经系统及肝、肾、心、关节等几乎所有的器官。因此,常可引起脑膜脑炎、睾丸炎、胰腺炎、乳腺炎、卵巢炎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7 |
通用名称 | 复方板蓝根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5g*20袋 |
单位 | 包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 服药 3 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BLG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