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瑞巴派特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123
生产厂商: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通用名称 | 瑞巴派特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10粒*3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不良反应 | 据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圣华曦瑞巴派特胶囊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圣华曦瑞巴派特胶囊。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本品可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哺乳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BPT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