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猴头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08
生产厂商: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08 |
通用名称 | 复方猴头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g*12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15-20克。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含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硫糖铝:为胃黏膜保护剂,具有保护溃疡面,促进溃疡愈合的作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哺乳妇女不宜服用。低磷血症患者不宜长期用药。(2)次硝酸铋:服用本品期间大便可能变黑,这是正常现象。(3)三硅酸镁:有中和胃酸作用。阑尾炎或急腹症患者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有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低磷血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否则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甚至骨折。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HT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