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402
生产厂商: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402 |
通用名称 |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15g:7.5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1、对丁酸氯倍他松乳膏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3、痤疮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丁酸氯倍他松乳膏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9、丁酸氯倍他松乳膏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SLBT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