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愈美缓释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824
生产厂商: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咳祛痰剂。适用于消除或缓解由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咽炎、鼻窦炎等)或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24 |
通用名称 | 愈美缓释片 |
性状 | |
规格 | 0.8g:60mg*6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嚼碎。本品须由医生处方使用。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2片;6~12岁儿童:每12小时1/2片,每12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1片;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较少。偶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不振、便秘;头痛、头晕、心悸;过敏反应如皮疹少见。个别病人可出现AST/ALT增高。 |
用药禁忌 | 1.对本药成分过敏者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及停用后14日内禁用愈美缓释片。停用本品后14日内禁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3.痰量多或粘稠而又虚弱无力咳痰者、呼吸衰竭或有可能发生呼吸衰竭者禁用。4.呼吸道异物者禁用。5.肺出血、消化道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必须明确咳嗽、咳痰的原因,以免因掩盖症状而延误诊断。2.持续用药不得超过14天。如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3.过敏性体质者慎用。如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用并请医生诊治。4.吸烟、患有哮喘、慢性肺部疾病、肺气肿或痰量多、粘稠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5.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病人慎用。6.抑郁症、精神障碍、衰弱者慎用。7.肝功能不良者慎用。8.心衰病人应慎用。9.虽常用剂量无镇静作用,但从事驾驶、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精细工种者仍应慎用。10.愈创木酚甘油醚会增加肾尿酸清除率,降低血尿酸水平,增加尿5-羟吲哚乙酸含量;对香草杏仁酸试验(VMA试验)有影响,因而对于需作此类试验者,须停用本品48小时以上。11.请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MH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