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消旋卡多曲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411
生产厂商: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作为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辅助治疗,用于1月以上婴儿和儿童的急性腹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411 |
通用名称 | 消旋卡多曲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mg*1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1.5mg ;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每公斤体重6m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必要时给予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推荐剂量:婴儿服用剂量:1~9月龄(体重<9kg),每次10mg(1袋),每日三次 ;9~30月龄(体重9~13kg),每次20mg(2袋),每日三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皮疹、便秘、恶心和腹痛等 |
用药禁忌 | 以下人群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 ;不能摄入果糖,对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缺少蔗糖酶、麦芽糖酶的患者 ;对消旋卡多曲过敏的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连续服用本品5天后,腹泻症状仍持续者应进一步就诊或采用其他药物治疗方案 ;2.本品可以和食物、水或母乳一起服用,请注意溶解混合均匀 ;3.本品请勿一次服用双倍剂量 ;4.与细胞色素酶P450-3A4抑制剂如红霉素、酮康唑(可能减少消旋卡多曲的代谢)同时治疗时慎用 ;5.与细胞色素酶P450-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可能降低消旋卡多曲的抗腹泻作用)同时治疗时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xkdq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