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抗病毒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27
生产厂商: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27 |
通用名称 | 抗病毒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4g*2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4克(1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
用药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丽珠抗病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9.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丽珠抗病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BD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