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咳露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厂商: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42 |
通用名称 | 咳露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8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L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