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木香顺气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395
生产厂商: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95 |
通用名称 | 木香顺气丸 |
性状 | |
规格 | 6g*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樱花牌木香顺气丸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樱花牌木香顺气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XSQ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