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柏花草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10015
生产厂商: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0015 |
通用名称 | 柏花草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5g*24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7天。 |
不良反应 | 偶见头胀、腰痛、舌麻等症状,可停药,停药后症状可缓解。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2.柏花草胶囊尚无儿童、哺乳期以及孕妇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慎用并遵医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经期妇女慎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药物成份过敏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柏花草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HC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州德良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