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999

生产厂商: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999
通用名称 琥乙红霉素颗粒
性状
规格 按C37H67NO13计 0.1g(10万单位)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不良反应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用药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镀铝复合膜包装,每小盒盒12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 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尚不明确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HYHMS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