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198
生产厂商: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98 |
通用名称 | 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治疗应由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在进餐服用时,并饮一大杯水,以使胃肠道絮乱的风险降到最小。通常成人每日一次,每次400mg或600mg,以及日服用量800mg即400mg剂量每天2次(在早上及晚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晨和晚上)。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建议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打开胶囊时,避免药物与皮肤或眼睛接触。或者吸入,接触打开的胶囊后应立即洗手。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本品应持续进行。 |
不良反应 | 多数患者在服用格尼可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期间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但绝大多数属轻到中度。考虑到疾病本身也会产生症状,常难以明确他们的因果关系。临床试验过程中,因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而停药者,在α-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粒慢性期患者中仅占1%,加速期中约占2%,慢粒急变期占5%。最常见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轻度恶心(50-60%),呕吐,腹泻、肌痛及肌痉挛,这些不良事件均容易处理。所有研究中均报告有浮肿和水潴留,发生率分别为47-59%和7-13%,其中严重者分别为1-3%和1-2%。大多数患者的浮肿表现为眶周和下肢浮肿,也有报告为胸水、腹水、肺水肿和体重迅速增加的,此时通常暂停药,用利尿剂或给予某些支持治疗。个别患者情况严重,甚至威胁生命。有1例慢粒急变患者因并发胸水、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的复杂临床情况而死亡。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有一定关系,多见于每天≥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600 mg时。按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的频度,将不只是发生于个别患者的不良反应罗列如下。频度的定义为很常见>10%,常见>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10%,偶见>0.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1%,罕见>0.01%≤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0.1%,非常罕见≤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0.01%(CIOMS分类法)。(详见说明书。) |
用药禁忌 |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一开始治疗就应由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2.大约有1-2%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患者发生严重水潴留(胸水、浮肿、肺水肿和腹水),因此建议定期监测体重,如用药过程中体重出乎意料地快速增加,应作详细检查,必要时采取适当支持治疗和处理措施。3.水潴留可以加重或导致心衰,目前尚无严重心衰者(按纽约心脏学会分类法的III-IV级)临床应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经验。对这些患者用本药要谨慎。4.肝功能衰竭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量可能会增加,有肝功损害者慎用本药。5.有关本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长期临床资料尚有限。6.临床前研究表明,甲磺酸伊马替尼不易通过血脑屏障。尚未在人体进行过研究。7.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1个月宜每周查1次全血象,第2个月每2周查1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1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8.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包括转氨酶、胆红质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1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宜调整剂量。9.对驾驶员和机器操纵者能力的影响尚无有关对驾驶员或机器操纵者能力可能发生的影响的信息和资料。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hsymtn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