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501
生产厂商: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佝偻病和软骨病。2.肾性骨病。3.骨质疏松症。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01 |
通用名称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μg*3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盒骨质疏松症:每次0.5u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用药禁忌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奥司惠。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奥司惠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GHCR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